胖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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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0/7 2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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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三年前建成至今一直未使用过”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年7月16日,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号)后,针对涉及我市金城江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三年前建成至今一直未使用过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展开现场调查,经调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加道村,年7月开工建设,年开始运行,目前污水处理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该厂自建成至今一直正常运行,重要生产指标均执行实时在线自动监测,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测网站连接,不存在举报内容中所反映的“三年前建成至今一直未使用过”的情况。


  二、关于“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村金猫屯路边堆放生活垃圾两年无人理睬”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村金猫屯路边堆放生活垃圾问题属实。


  该生活垃圾堆放点位于八面村金猫屯通往该村八面屯道路旁边,属于八面屯地界荒坡地,距八面屯1公里,距金猫屯2公里,堆放的生活垃圾约15吨,堆放地点2公里内没有群众饮用水源。根据明伦镇*府领导及当地群众反映,造成群众在此地堆放垃圾的原因,是因为年7月八面村焚烧炉(位于八面街上百件路口,覆盖处理八面街上及附近村屯的生活垃圾)因炉壁开裂等原因暂不能使用,为缓解当地村屯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等问题,明伦镇选择此地作为该镇八面村附近屯队的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并由该村保洁员负责将附近村屯的生活垃圾搬运到该地点临时堆放,待距离此地4公里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型焚烧站建成并正常运行使用后,将临时堆放此地的生活垃圾一并搬运焚烧站处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年7月17日上午10点接到通知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一时间组织县环境保护局、乡村美丽办、明伦镇人民*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核查,年7月18日上午派出工作人员督促指导明伦镇开展整治工作。截止7月18日下午4:00,金猫屯路边堆放的垃圾已经全部搬运到附近焚烧站进行处理,并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对垃圾堆放现场进行相关善后处理。年7月19日,经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到现场核查,证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金猫屯路边堆放的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整改工作照


  三、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1.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年进行第二次整改后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导致附近居民井水无法饮用。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该县东门镇章罗村,项目于年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年3月20日获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河环管字〔〕9号)。年6月29日获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河环验字〔〕12号)。项目于年建设,年投入运行。项目的服务范围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服务面积为8.47平方千米。处理规模近期年为1.5万立方米/天,远期年达3.0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污水处理工艺。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收集管道建设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管网于年开工建设,年完工并投入通水运行。截止年,该县共新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12.8㎞,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新铺设干管约13㎞基本吻合。年检查发现城区污水管网存在渗漏问题,该县积极采取措施,同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决定组织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年共完成对原有污水管网5.5㎞的整改,年对原已建成的小潘村、大潘村段污水管网进行重建,共计1.3㎞。年对县城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为3.18㎞,年至今对县城西门河、城东工业园原已建成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共计6.76㎞。


  4.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县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交由第三方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常住人口基本在5-6万人,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约为1.2万立方米/天,污泥产生量约为30吨/月。经现场检查发现县污水处理厂进口端在线监控监测化学需氧量(COD)在mg/L左右,氨氮在12mg/L左右,废水经处理后出口端在线监控监测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均达标排放,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远行。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通知后,7月18日下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查处理工作。会后,县长潘秋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蓝建伟率领东门镇人民*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委、工业园区等单位领导深入一线进行排查。


  1.关于群众反映污水收集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问题。通过查看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台账及日常的监督检查,各运行数据显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基本正常。经全面排查城区污水管网发现,城区污水管网由于历史原因,确实有存在渗漏的情况。县人民*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污水管网的渗漏问题,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积极整改,自年11月份以来已投入万元资金进行整改,截止目前仍有部分管段正在整改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已责令住建部门根据存在渗漏的污水管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争用最短的时间高质量的完成污水收集管道渗漏的整改工作。


  2.关于群众反映县污水处理厂年进行第二次整改后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的问题。通过查阅相关历史资料,目前没有发现二次整改后群众反映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的相关投诉案件;通过现场对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县城区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的现象。


  3.关于群众反映污水进入地下水导致井水无法饮用的问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已组织县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局以及东门镇人民*府等单位对离城区污水管道30米至米范围内白腊屯、大罗屯、小罗屯、平定屯、李家屯、銮灯屯、小地卖屯等7个自然屯的居民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根据监测数据、管网周边的地形、地貌及各村的周围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没有超标现象,将向周边村民进行解释;若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如若发现问题,将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污水管网。加快推进县城区西门河至罗柳路孔章桥段、二环路鸾墩桥段、城东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污水收集池、泵站的建设,逐步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作,完善县城区污水管网。


  四、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金镇友洞村的广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满洞铜镍矿选矿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投诉该公司满洞铜镍选矿厂从年开始生产,环保设施未启用,尾矿废水(含砷、硫)直接排放到*金河”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广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于年5月21日成立。注册资金伍千万元,法定代表人:饶国华。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证照齐全,各种法规手续完备。经营范围:化肥用蛇纹石及铜、镍矿开采、加工、冶炼、销售等。年,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罗发改登字〔〕17号),新建罗城满洞铜镍矿选矿厂及尾矿库。选矿厂规模为日处理原矿石量:吨/日,尾矿库容68.5万立方米。历时近两年时间,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生产工艺流程设计审定。工程项目于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年5月项目完成竣工,年4月至5月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试运行工作,并于年8月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评验收。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通知后,年7月19日上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府分管副县长带领县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金镇人民*府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广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对群众举报该公司将尾矿废水直排到周边环境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在该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通过认真检查企业内各项生产设施的现状、设备用电箱的封条、近几年的用电发票、尾矿水水质监测报告等,核实了该企业自年5月试运行结束后停产至今,在停产期间未再产生生产废水。现尾矿库中仍存放有试运行期间产生的约0立方米共约吨的铜镍尾矿渣。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并未发现存在将尾矿水直接排放到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监管,确保选矿厂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求企业认真做好对选矿厂内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选矿厂进行督查检查,实时掌握相关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监管工作。同时,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环评报告的各项要求做好尾矿库尾水的环保处理。


  2.增加投入,继续巩固当前环境保护成果。以提升标准、提高档次、提前谋划为原则,要求企业及时对尾矿库上游拦水坝进行再加固,提升对重大洪水灾害的防御能力,确保安全度汛。要求市、县两级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积极进行跟踪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施工方案并于近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五、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河巴谭河段(澄江镇六柱村)在施工过程中将淤泥倾倒入澄江河导致河水浑浊”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护岸长度7.km,疏通整治河道长度4.35km,改建澄江河地丁拦河坝1座。建设项目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于年12月31日获得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年11月25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农经[]号)。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安阳镇巴谭河段整治工程属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建设规模为整治河道长度2.23km,护岸长度为3.84km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左岸1.61km,右岸2.23km,批复总投资.98万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河巴谭河段(澄江镇六柱村)在施工过程中将淤泥倾倒入澄江河导致河水浑浊的问题属实。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府于年7月18日下午3:30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据调查,截止年底,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安阳镇巴谭河段整治工程完成左岸水下工程建设约米,因征地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至年2月继续完善水下部分工程约米矮堤工作,因征地原因及澄江河水位上涨无法施工,于年4月停工。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施工面位于河道岸边,施工过程因基础开挖扰动,对河水浑浊度有所影响。设计开挖基础土方作为基础围堰施工,施工完成后再把部分淤泥收集到河岸边,现场调查约有10立方米土方不能及时开挖运走。年7月19日上午10:30,市督察组、都安瑶族自治县莫加京副县长再次到现场督查,要求项目业主于年7月19日完成整改,把河里滞留土方及时清理。截止年7月19日下午6点项目业主已按照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按照《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严格实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制度,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关于“广西华锡集团铜坑塌陷区从上世纪80年代起井下采矿区生产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污染至今,造成农作物死亡,附近居民咳嗽流眼泪,铜坑矿至今仍生产”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年7月17日下午,南丹县调查组对塌陷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整个塌陷区有一处冒有烟气,烟气量较小,铜坑矿对冒烟处采用石灰水喷淋方式进行处置,整个塌陷区无明显刺激性气味。为充分了解塌陷区周边空气质量情况,环保部门对周边环境敏感监测点开展了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得出。但依据企业年6月底委托广西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的情况看,整个塌陷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浓度标准。塌陷区周边未发现有农、林、水果等作物异常死亡现象,周边居民也未反映受到塌陷区烟气影响等问题。


  (二)铜坑矿对塌陷区开展的整治情况


  多年以来,铜坑矿采取对溢出地表的SO2进行氢氧化钙湿式洗涤法吸收处理,2#风井抽出废气进行钠碱液吸收,地表采用硐室爆破的机械铲土联合治理,井下采空区崩落和密闭处理等集成技术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1.2年前细脉带火区治理工作。年,铜坑矿细脉带塌陷区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大事故隐患区。铜坑矿自年起投入大量资金对塌陷区进行治理,在井下砌筑密闭墙道,在地表进行硐室爆破表土覆盖。经治理,塌陷区已得到控制,但SO2自燃现象没有消除。


  2.2年至年细脉带火区治理工作。3年,华锡集团公司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进行细脉带塌陷区治理方案编制。4年自治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对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提出的《细脉带特大事故隐患区治理及矿产资源回收技术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估,同意组织实施该方案。实施治理后细脉带塌陷区治理充填空区8万m3,崩落空区64万m3,回收残留矿石.5万t,共封堵通道多条,实施了11次硐室爆破覆盖,爆破崩落坊量34.5万m3,机械取土覆盖14.7万m3,建立塌陷坑溢出SO2石灰水喷淋系统及井下地压监测系统,累计投入资金2.61亿元。


  3.年至年细脉带火区治理工作。年铜坑矿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细脉带塌陷区烟气治理实施方案》、《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实施方案》,主要是对井下相关巷道进行密闭,对2#风井、水平回风道的污风进行钠碱液喷淋吸收,对地表92#矿体塌陷区机械取土覆盖和零星冒点的碱喷雾吸收,对地表周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建立地表大范围岩石移动监测网,对井下酸性水投放石灰预处理,建成矿井废水深度处理站,启动全尾砂胶体结构充填系统建设。


  4.年正在开展的治理工作。年上半年,铜坑矿按照《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细脉带塌陷区烟气治理实施方案》和《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技术路线及方法继续进行井下密闭、地表覆盖、碱液喷淋和局部地表植被恢复工作,累计已投入资金多万元。


  5.塌陷区治理投入情况。铜坑矿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累计总投入资金已超过3.6亿元。


  (三)市县对铜坑矿塌陷区的监管情况


  对于铜坑矿塌陷区的隐患问题,市、县两级*府一直高度重视,责成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1.提高治理力度,纳入市级环保挂牌督办环境治理案件。为督促铜坑矿对塌陷区进行治理,6年5月,南丹县环境保护局将项目申请列入市环境保护局挂牌督办环境治理案件。年治理期限结束后,铜坑矿无法完成治理,申请延期。年2月16日,通过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组对塌陷区细脉带烟气治理的挂牌督办验收。


  2.促进治理,将塌陷区治理纳入南丹县“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项目。年以来,南丹县先后整合投入资金约多万元,于年12月底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治理工作并由南丹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了验收。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确保塌陷区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一直将塌陷区作为重点监控的区域之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行文要求整改。年8月,市、县环保部门夜间对铜坑矿塌陷区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有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行为,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处罚5万元。


  4.认真开展对塌陷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准确掌握周边空气质量。从年起,南丹县环境保护局每年都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质量开展监督性监测或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监测部门开展监测,从监测结果看,周边空气质量得到好转。今年6月底铜坑矿委托广西都测检测公司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浓度标准。


  5.积极协调处理群众关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近年来,对于塌陷区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南丹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认真解决。年6月初,大厂镇基建队至井巷及铜坑社区周边范围出现的烟气,对周边农作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南丹县人民*府及相关部门调查协调,铜坑矿向农户支付了25万元的补偿款;-年,居住在塌陷区路口五米桥的卢亮银因环境污染等方面发生补偿纠纷,后经南丹县人民*府及相关部门、有色集团和华锡集团协调谈判,最终铜坑矿补偿卢亮银房屋拆迁补偿款30万元。


  (四)存在问题


  1.由于铜坑矿已开采三十多年,井下仍存在较大空区,随着地压的变化,地表仍存在塌陷安全隐患。


  2.92#矿体区域目前正在采矿生产,已采用崩落法开采大部分矿体,并形成了大量的采空区,地压活动比较活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满足大规模大范围的治理安全条件。因此暂时无法彻底治理,只能对塌陷区出现的零星冒烟采取机械铲土覆盖和喷射碱吸收。


  3.为有效控制地面塌陷继续扩大,彻底治理塌陷区,必须改变采矿方法。目前已开展92#矿体崩落转充填采矿工作,处于生产转型的过渡期。充填系统正在建设,尚未建成,预计到年底才能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处理采空区的主要手段是崩落围岩和废石回填充填采空区,因此要完成整个区域治理仍需较长时间。


  4.治理资金缺乏。现企业处在重组阶段,有色金属市场低迷。“十二五”期间,仅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治理工作,二、三期工程尚未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由市、县环保部门牵头继续加强对铜坑矿塌陷区监管。


  2.继续要求铜坑矿定期委托环保监测部门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密切
  3.督促企业加快铜坑矿92#矿体崩落转充填开采相关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全尾砂结构流体充填工艺系统,井下充填联道和充填管网铺设。


  4.要求铜坑矿多方筹措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二、三期工作。


  七、关于“河池市宜州市庆远镇玻璃钢厂旁边的采石厂离市区、居民区都很近,从七八年前开始生产,采石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常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


  (一)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河池市宜州市庆远镇玻璃钢厂旁边的采石厂离市区、居民区都很近,从七八年前开始生产,采石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常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年以来附近居民曾多次向宜州市*府及宜州市长热线反映,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结果,问题也未得到解决。


  (二)采石场基本情况。


  采石场位于宜州市广西玻璃钢厂西侧,三面环山,共有项目两个: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陈婆坳石灰岩矿项目(以下简称永和石料公司)和宜州市启明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启明采石场(以下简称启明公司)项目。永和石料公司由9个采石场整合而成,归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项目根据《宜州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于年组建,年元月获得宜州市国土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51281097138954),于年7月11日获得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关于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陈婆坳石灰岩矿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环审〔〕42号)。启明公司于年3月25日获得宜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关于对宜州市启明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启明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建审字〔〕14号),年12月获得采矿许可证。


  (三)调查处理情况。


  年7月19日,宜州市派出检查组对两家采石公司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一是永和石料公司采石点均未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安装、建设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粉碎机、破碎机加工筛口只设有一次喷淋装置,未按环评要求在设备上方粉尘逸散面设置二次喷淋装置,未安装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凿岩打孔过程未落实喷淋水除尘措施。二是运输车辆装卸物料过程中,未按环评要求落实喷淋措施,扬尘严重。三是各采矿点场地及矿区运输道路上有大量积尘未及时清理,矿区运输道路未按环评要求硬化,扬尘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宜州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治。


  1.成立超限车辆粉尘污染综合治理执法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运管、交警、农机、市*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为期一年玻钢路段的超载、扬撒等现象的专项整治。


  2.加快道路改造。已完成公园西路道路改造米,剩余部分因征地拆迁问题,正在协调推进中。


  3.做好降尘处理。由宜州市保洁中心每天早、中、晚用洒水对道路洒水喷淋,减少扬尘发生。


  4.加大对问题采石公司的整治。7月20日,宜州市环保局对采石场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采石场在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整改之前一律不得生产。目前已依法立案,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环保部门加大对采石矿点的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查处,确保矿区采厂场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公园西路维修改建工程的推进力度,协调各部门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三)继续做好玻钢厂路段的降尘工作,减少粉尘污染。


  (四)督促采石场做好场地内、场地路段的洒水降尘并按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喷淋。


  八、关于“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下里区里宁社区农贸市场约60米处有一个垃圾填埋场,产生异臭味大”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调查组经过深入四把镇里宁社区调查,没有发现里宁社区设立垃圾填埋场。该社区建有1个垃圾池,始用于7年,占地约10平方米,距里宁社区农贸市场西面约米处,属农贸市场配套工程,垃圾池西北面靠山,东北面靠近居民房(最近的距离约5米,始建时周边无居民房),南面临近公路,垃圾池四周附近没有水源地。该垃圾池地面已经简易硬化,四周砌了近1米高的围墙。该垃圾池采取“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专门收集堆放在里宁社区以及附近村屯居民的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到的生活垃圾量约为1吨,社区环卫工人定期每星期消*一次,每月清运两次(每次可清运垃圾10吨左右),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年7月至今,四把镇已组织进行对该垃圾池进行了两次清理。由于天气转热、垃圾池距离居民房较近以及部分居民没有按规定将垃圾堆放入池等原因,导致目前该垃圾池产生异味较大,群众投诉存在异臭味情况基本属实,但不是由垃圾填埋场产生的。


  (二)整改工作情况。


  发现问题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要求四把镇人民*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垃圾池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对该垃圾池堆放垃圾的清理和搬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巡查,专人专管。要求当地人民*府按照“美丽罗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好生活垃圾的“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督促加强环卫工人队伍建设,组建稳定队伍,按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增设清洁乡村巡逻督察组,安排足够的干部专管该项工作,负责巡查督促环卫工人按时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归堆、消*和清运,杜绝生活垃圾的污染留有死角。


  2.科学规划,高标建设。随着社区民房的扩建,民房离垃圾池越来越近,搬迁垃圾池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要科学规划设立垃圾临时投放点。目前,当地镇*府已着手开展征地工作,加快垃圾池搬迁工作的进度,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提升垃圾池规划建设标准,提高垃圾池的使用效率,切实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3.动态监管,及时清运。目前,里宁社区的生活垃圾每15天清运一次,由于当前天气较热,生活垃圾变质较快,异臭严重,附近居民反映强烈,我市已经要求当地镇*府增加清运频率,改为每星期清运一次,对里宁社区等产生垃圾量较大的村屯,全部实行“周周清理,持续消*”,以降低生活垃圾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要求保洁员对垃圾池外的垃圾每天均及时清理入池。同时,对垃圾池进行动态管理,当垃圾量达到一定量时,立即组织进行清运。


  九、都安瑶族自治县粮食局移动基站建设在局内住宅楼楼顶,离周围居民住宅区不足5米,投诉者担心电磁辐射影响居民健康,怀疑基站违法建设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都安瑶族自治县粮食局移动基站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都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的移动通信基站。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7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年2月以《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9号)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投入运行。该项目执行了国家环境管理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设计信号覆盖半径约米,覆盖区域为学荣街、新老街、粮食局、休闲广场等周边居民区。该基站于年4月17日已有周边群众向环境保护部环保
  (二)落实整改情况。


  年7月20日上午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彻底消除投诉者疑虑。为此,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拆除距离居民区较近天线及天线支撑杆。二是调整距离居民区较近B小区2G、4G天线方向发射信号。截至年7月21日16时,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责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都安分公司今后要对新建的基站要合理选址,同时加强对已建基站电磁辐射的监测,对于存在电磁辐射超标的基站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尽量避免电磁辐射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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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一期)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现将第一期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曲樟乡南城村支书在合浦水库围网养鱼并投料污染水质问题。

(一)基本情况

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确于年1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合浦县曲樟乡南城村支部书记张均伟在旺盛江—六湖水库南城村委菠萝围村段水面围网养鱼问题。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派员于年1月22日到现场核实查处。经核实,在旺盛江—六湖水库曲樟乡南城村委菠萝围村段水面范围内有两处围网养鱼,但当事人不是南城村支部书记,而是另有他人,分别是叶品和张卓战,其中叶品围网面积约1亩、张卓战围网面积约2亩,该两处围网养鱼都是群众以自然放养方式围网养鱼行为,未有大量投加肥料的现象。针对上述情况,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工作人员已要求叶品、张卓战两人自行拆除网围设施,恢复水面原状。其后至今,经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对该段水域进行监管巡查,没有发现有重新围网养鱼现象。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7月18日,北海市水利局会同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合浦县*府等相关人员一起现场核实处理,经核实该举报情况与实际不符。根据市水利局委托水质监测部门长期对旺盛江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年以来,旺盛江—六湖水库及其下游的湖海运河东岭段水质一直保持良好的II类水质,可作为饮用水地表供水水源。

(三)下一步计划

市、县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水库日常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共同维护好水库环境安全。

二、关于合浦县白沙镇龙江村(国道旁)海英石业有限公司碎石产生噪声和扬尘较大、路面压坏问题

(一)基本情况

该碎石场于年5月曾因“未批先建”和粉尘、噪声及损坏道路等问题被停产。后经环保、国土、公路、林业、交通、安监、供电和白沙镇*府等8个部门联合审查同意该场业主补办手续后才能复产。该碎石场业主随后缴纳了罚款,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经合浦县环境保护局检查验收,碎石场于年12月8日投产;投产后,由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安排环境监察大队每2周巡查一次,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和环境污染情况。

(二)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合浦县*府在调查处理时,对该场业主提出了七项措施并要求立即整改:一是加高防尘网至5米以上,两边加长10米;二是对场内和附近公路每2小时洒水一次;三是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特别是水喷淋装置要正常喷淋;四是运输车辆不能超载并要加盖篷布;五是每天早晚安排人清扫石场出入口和石场附近米国道路面;六是责令该场业主在7月18日前清理完场外公路排水沟,以后定期清理,确保排水沟畅通;七是责令该场在没有办理工商执照经营范围变更之前,不得生产,办理变更后,要申请相关部门验收完成后才能恢复生产。

(三)下一步计划

由合浦县*府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跟踪落实该碎石场的整改工作,严格验收把关,验收不合格不准恢复生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关于银海区福成镇竹林、东村、西村、古长(实为古城)四个村委利用海滩养沙虫并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福成镇竹林、东村、西村、古城等4个村委是北海市银海区传统的渔业区。该区域海洋渔业资源丰富,适合沙虫等海洋生物生存的沿海滩涂较为集中。近年来,福成镇竹林、东村、西村、古城4个村委的部分群众按照约定俗成的传统作业区域划分,自发对当地海滩涂进行非法围占并私自饲养沙虫,收获时为了提高采捕效益,采用高压水枪进行非法捕捞。市委、市*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先后印发了《北海市人民*府关于禁止使用高压水枪非法捕捞的通告》等一系列文件,深入开展打击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由于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加上受海滩地理条件、潮汐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尚未能根除非法捕捞沙虫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接到举报后,根据市委、市*府的部署,银海区*委、*府高度重视,立即由区*府分管领导牵头对群众举报的福成镇竹林、东村、西村、古城4个村委群众利用海滩饲养沙虫,饲养过程中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破坏了海域生态环境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处理。根据海情潮汐实际情况,7月17日下午和晚上,银海区再次组织30人开展了打击行动,现场缴获高压水枪等机器4套。7月18日下午,银海区*府召开*府常务会议,对该问题进行再次研究部署,决定对该区域持续开展至年底的清理整治,杜绝非法捕捞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作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意识;设立有奖举报查处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快从重处罚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行为,同时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法规。

四、关于铁山港区兴港镇建设石化、新材料项目污染井水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问题共涉及3家企业,位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范围内。分别为中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均为环保国控企业。

(二)处理情况

经核实,该举报情况与实际不符。

接到举报后,年7月17日,铁山港区*府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工作组对铁山港陇村附近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针对群众反映水不能喝这个问题,经市环境保护局对照三个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对陇村五个点位的地下水进行监测,除了PH值受地质影响超标外,其余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93)三类标准。群众反映炼油厂附近有三条煤气管道问题,经查,这三条管道均是从北海炼化链接诚德公司的管道,其中一条是干气管道,由炼化厂输送干气给诚德公司作为高炉燃气,这条管道密闭运行,安装有泄漏报警装置;其余两条分别是水管和氮气管,现已停用。至于群众反映的空气中有金色物质飘落到地上,调查组在调查时,由于前一天当地刚下过雨,没有看到金色的物质。铁山港区*府以前也接到过此类投诉,经协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采样进行监测,金色物质主要是二氧化硅,而不是群众所说的重金属,当时是由于诚德镍业公司露天翻包所致,市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诚德镍业公司整改。年7月份后,诚德镍业公司的翻包车间建成投入使用后,周边环境的粉尘大幅度下降。关于群众反映的新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农药味气体,调查组工作人员在新鑫能源周边调查时没有闻到农药味。

(三)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督促和指导企业强化环保责任,一旦发现影响环境问题,及时查处和责令整改,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五、关于白沙镇和荣村委群众举报6月25日起有采砂船一直在铁山港东港区海域进行非法采砂作业,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所举报的采砂位置属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批复使用的海域,位于自治区人民*府批准的龙港新区铁山东港产业园榄根作业区,属于龙港新区的启动项目之一,项目选址取得住建规划部门同意,海域使用论证经专家评审通过,取得海洋环境影响复核意见,依法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证书,并非非法采砂作业。

(二)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经合浦县*府立即组织县水利、海洋等部门现场核实,采砂作业区域是龙港新区铁山东港产业园榄根作业区,完善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计划

北海市、合浦县将不定期派出海洋、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管和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施工。

六、关于原公馆镇水泥厂内碎石厂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该业主徐辉树在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于年开工并投产。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于年4月27日作出限期整改通知,在年7月20日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停产。年7月18日上午11:00,合浦县*府派出调查组对该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情况是:1.该场当天不生产,但传送带末端下方遗留有碎石;2.场地内有搅拌站;3.业主反映其场地已租给别人做搅拌站,用于道路维修工程用。

(二)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

合浦县*府立即组织环保、工商和公馆镇*府等单位现场核查情况。合浦县检查组现场作出处理意见:1.责令该场立即停止碎石生产。2.该场地周边属居民集中区,立即停止搅拌作业。

(三)下一步计划

由合浦县*府组织县环境保护局、公馆镇*府加强定期巡查和联合执法,一旦发现该场违规继续生产,坚决依法查处。由供电部门依法对该场采取停止供应生产用电措施,落实停产处罚。

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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