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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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舔狗的爱情都很下贱嘛rd [复制链接]

1#

星标我,我们才会有故事。

一。

其实我之前一直以为只有男生才会为喜欢的女生甘愿成为舔狗,直到我真的喜欢上他,我才发现舔狗是不分性别的。

那年夏天,学校组织去乡下支教,对于有成为老师理想的我来说,这次机会很难得。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中文系的报名是居多的,但也有一两个意外,比如来自金融系的他。

支教小队在学校集合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发光的他。

虽然第一眼都是肤浅的颜值吸引,但是心跳哪里分得清这些世俗的东西。

它只管光明正大的喜欢。

在坐车去贵州的时候,我故意坐在了他的后排。

看着他从包里拿出耳机,靠着车窗发呆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认识他是比支教更有意义的事。

我决定了我要追他!

我拍了拍他,说太阳太大,能不能把窗帘拉一下。

他立马摘下耳机,点了点头。

我顺势说到:你也喜欢听歌呀,你喜欢听谁的歌呀?

他上扬着嘴唇说:周杰伦。

我立马瞪大了眼睛,激动地说我也爱听周杰伦。

关于周杰伦,这是一个很好聊的点。爱音乐的人里,有一大部分喜欢周杰伦。

所以我们顺理成章的开启了话题。

二。

“你最喜欢周杰伦的哪首歌呀?”

“之前喜欢《稻香》,现在更喜欢听《彩虹》。”

“《彩虹》呀,我们高中还合唱过呢!”

聊到熟悉的歌曲,我兴趣更加高涨了。

我想:相同的音乐品味应该会让他对我印象深刻一点吧!

“这首歌挺难合唱的哎,中间有rap好像不太适合大家一起唱。”

“所以每次到这part,都很混乱,大家各自念经。”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清爽的笑出了声,我也跟着咯咯笑。

“那我能和你一起听歌嘛,我没带耳机。”

“你坐过来呀。”他也大方接受我的提议。

“还是听彩虹嘛?”他故意问到。

“好呀,我可以!”

其实因为高中用这首歌比过赛,我对这首歌有点腻了。

一旦一首歌有了功能性,大概率你就会不想再听了。

简单来说就是这首歌在我这里被过度消费了,但他爱听,我宁愿耳朵起茧。

三。

因为有了音乐这个话题,我和他好像熟悉了一点,但也不完全熟。

我们的话题起于音乐也止于音乐。

我企图找到他其他感兴趣的点,然后和他建立新的联系。

这次支教,每个老师都可以带两门课,本来我是想带语文和英语的。

但他教数学和英语,所以我就选了语文和数学。

我从小数学就差,如果语文能考第一的话,数学就是倒数第一。

为此还常常被数学老师喊去训话,一提起数学我就浑身哆嗦。

虽然说作为一个大学生,小学生的数学题是没问题的,但我依旧担心自己教不好。

所以我就拜托他和我一起备数学课,他满口答应。

当我翻开数学课本的时候,小时候被支配的恐惧又回来了。

尤其是6年级数学,有些附加题一点不比初高中的容易。

我属于能用初中知识解决问题,但不会用小学的知识给他们讲解的类型。

于是我只能贱嗖嗖的问他:“你能用你智慧的大脑扶贫一下我的猪脑子嘛?”

“哈?那猪脑子哪里不懂?”他一脸正经的问道。

我用笔点了点几道附加题,心里想:面子不面子不重要了,先让他教会我数学再说吧!

“这道是鸡兔同笼的问题,你可以用假设法来解决,也可以用方程来解决......”

说实话我听懂了,我终于明白为啥江直树要给袁湘琴补课了,因为真的有用呀!

爱情的力量大概在这一刻就会灵光乍现吧。

“哇塞!你好棒呀,我搁浅了10几年的问题,你一下就给我讲通了,你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呀。”我继续措辞,不吝啬的夸奖他。

“来,高僧,继续给我讲下一题吧!”那一刻我的求知欲简直爆棚。

他大概也很有成就感,居然耐心的给我讲解起了下一题。

我们这个扶贫小组相处的还挺愉快,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数学技术,我充分展示了我的舔狗技术。

很完美!

看到我舔人初具效果,我决定明天继续。

四。

在来之前我就知道我们可能会用嗓过度,所以我就多带了几板胖大海。

一下课,我就在办公室等他,准备继续我的舔狗攻势。

谁知他竟然在班里和学生们玩起来了,他倒真是来支教的。

只有我是认真来做舔狗的,人比人气死人。

也就丧气了那么一小会,我立马振作起来,去找他。

看到他和孩子们在谈心听音乐,我也默默的加入了他们。

“你光给他们放歌有啥意思呀,要不要唱一首呀!”我带头起哄。

“廖老师,你给我们唱一首呗…”

“对呀,这样才有意思嘛,我给你放伴奏。”说着,我已经调好了伴奏。

他被驾到了这个歌上,只能跟着哼唱起来。

天呐,他唱歌也好好听。这是我的第一感觉。

所以情不自禁的鼓起了掌,孩子们也跟着拍起了节奏,这个课间像极了小型音乐会。

我趁机把胖大海给他:“这么有才华,奖励你一颗糖吧!”

“正好需要,嗓子快废了!”他咽了咽口水。

“嗓子要废了唱歌还这么好听呀,正常唱不是要拿奖了。”我恬不知耻地说。

显然他被夸的很得意,笑着说:又要上课啦!

在支教的那2个月里,我们每天朝夕相处。

终于在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在一起了。

他说:“再不和你在一起,你这小舔狗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五。

我以前也觉得面子很重要,后来觉得喜欢更重要。

做一个舔狗并不意味着丢失尊严,只是在这段爱情里我愿意先付出而已。

他也并没有觉得我作为一个舔狗有多卑微,相反,他能感受到我为这段感情做的努力。

爱情里总要有人占上风,也有人占下风,如果最后的结果是你也爱我,那我先占下风又如何呢?

很开心,我为自己的爱情勇敢的做过一次舔狗!

星标:点击上方单击,然后设为星标,后台截图给我哦。

中奖:上期星标中奖用户如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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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刀鱼,猫和你的滋味都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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